澳洲海运集运

接受真空包装食品 化妆品和个人生活用品 集运物品

时效参考(开船后):墨尔本、悉尼:25天左右;布里斯班、珀斯:35天左右;偏远除外;

一、违禁物品:易燃易爆等危险品,烟酒,枪支弹药毒品,种子、活动植物,古董、文物,处方药 珠宝货币等贵重物品,对于禁止承运的货物,一经发现,就地销毁罚款,不安排退运;
二、操作要求:
1.尺寸:最长边≤100㎝;体积≤0.24m³,长*宽*高/6000;限重:22KG
2.澳洲申报货值AUD1000以下,免关税。本产品拒绝申报货值超过AUD1000的包裹。
3.不接受任何澳大利亚海关限制进口及禁止进口产品,产生的海关费用包括销毁费(AUD25),检验检疫费操作费用(大约AUD50 实际为准),检验检疫费等等费用由发货人承担。
4.带电货物 需提供MSDS.UN38.3以及电池信;带电产品:需要贴电池标签。
5.澳大利亚对植物类产品查货率极高 ,为保障时效稳定 ,所有木制品.藤制品.竹制品等制品需提供熏蒸证明。
三、异常处理:
1.因地址不详、查无此人等无法派送退回海外仓库,收取每个包裹RMB50/件操作及退回费
2.如派送时客人不在收货地址,邮政派送人员会把货物留在最近的邮局,客人自取,不收额外费用,可免费存放7天。已经清关,但是因为客人地址不详,查无此人,客人弃货等原因弃货,收取销毁费RMB60。
4.因涉及低申报,资料提供不全等原因,导致货物不能在海关规定时间内清关出来而必须销毁的,收取销毁费RMB125。
四、赔付标准:丢失赔偿必须在交运后90天内提出赔偿;澳邮提取前遗失,赔偿RMB100+退运费;澳邮提取后遗失,赔偿RMB100,不退还运费;部分丢失以及延误无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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